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东岭村祠堂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东岭村祠堂修缮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内容为 祠堂修缮 工程,工程造价约 48 万元;
2.2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 祠堂修缮 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东岭村;
2.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盖章的社保明细表为准),临时建造师证书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
4.4 安全生产许可证;
4.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6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7投标单位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汇总表(须反映投标单位联系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或传真,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5、报名附加条件:报名结束后,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5年09月06 日~2015年09月 07 日(上午10:00—16:00)。
8、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人民政府2楼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东岭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金华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东岭村 地址:金华市人民西路167号
联系人:叶路清 联系人:孟雯
联系电话:135*****109 联系电话:139*****098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