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竣工测绘询价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竣工测绘询价公告

绵阳安州农业科技综合发展有限公司绵阳市安州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所需,现就该项目竣工测绘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竣工测绘

二、项目地点:秀水镇、塔水镇、河清镇、迎新乡

三、项目总投资:3787.5万元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治理修复土壤1500亩。(1)、利用对现有污染普查数据的整合、加密采样检测、数据建模评估,确定农田土壤污染程度,建立安州区农田土壤污染信息数据库;(2)、利用源头解析阻隔与分级分期修复治理技术,实施不同污染程度的土壤修复治理方案;(3)、完成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的配套设施设计及施工,提供项目试验基地、灌溉等硬件设施基础建设。

五、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完成秀水镇、塔水镇、河清镇、迎新乡四个乡镇共 5 个地块面积测绘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竣工测绘成果报告。

2、服务周期:15个日历天

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并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以上(含)测绘资质;

3.本次询价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单位;

4.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6元,各单位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包干总价模式,包含且不限于人工、差旅、测绘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八、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3423日至20234251700分。报价单位需携带(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并现场核验原件),到绵阳安州农业科技综合发展有限公司领取询价文件。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询价文件获取费用100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1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2)

(4)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备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以上(含)测绘资质;(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以上(含)测绘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提供不为联合体单位参与本次询价活动承诺书)

(7)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承诺书);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书)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34281030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绵阳安州农业科技综合发展有限公司。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十一、报价单位经办人于20234281030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绵阳安州农业科技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即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召开询价会。

十二、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不含税 (含税或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三、付款方式:竣工测绘报告出具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待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十四、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绵阳安州农业科技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0816-*******

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


2023420

标签: 土壤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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