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支队北宁中队、建昌道中队营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支队北宁中队、建昌道中队营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受天津市河北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河北区公安消防支队北宁中队、建昌道中队营房改造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公安消防支队北宁中队、建昌道中队营房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YHZB2015-HB-052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内容
天津市河北区公安消防支队北宁中队、建昌道中队营房改造工程,预算为31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if !supportLists]-->三、<!--[endif]-->供应商资质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供应商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原件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原件;
<!--[if !supportLists]-->3.<!--[endif]-->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if !supportLists]-->4.<!--[endif]-->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企业项目经理证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则须提供《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if !supportLists]-->5.<!--[endif]-->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if !supportLists]-->6.<!--[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if !supportLists]-->四、<!--[endif]-->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if !supportLists]-->1.<!--[endif]-->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8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if !supportLists]-->2.<!--[endif]-->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获取。
<!--[if !supportLists]-->3.<!--[endif]-->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供应商须在“天津政府采购网”(www.tigp.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if !supportLists]-->4.<!--[endif]-->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每套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if !supportLists]-->五、<!--[endif]-->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if !supportLists]-->1.<!--[endif]-->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时
<!--[if !supportLists]-->2.<!--[endif]-->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313室
<!--[if !supportLists]-->3.<!--[endif]-->磋商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时
<!--[if !supportLists]-->4.<!--[endif]-->磋商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313室
<!--[if !supportLists]-->六、<!--[endif]-->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1.<!--[endif]-->联系人:刘畅
<!--[if !supportLists]-->2.<!--[endif]-->联系电话:***-********
<!--[if !supportLists]-->七、<!--[endif]-->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1.<!--[endif]-->采购人:天津市河北区公安消防支队
<!--[if !supportLists]-->2.<!--[endif]-->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革新道与崇光路交口
<!--[if !supportLists]-->3.<!--[endif]-->联系人: 闫警官
<!--[if !supportLists]-->4.<!--[endif]-->联系电话:***-********转8044
<!--[if !supportLists]-->八、<!--[endif]-->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1.<!--[endif]-->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if !supportLists]-->2.<!--[endif]-->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if !supportLists]-->3.<!--[endif]-->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if !supportLists]-->4.<!--[endif]-->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if !supportLists]-->5.<!--[endif]-->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if !supportLists]-->6.<!--[endif]-->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if !supportLists]-->九、<!--[endif]-->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北区公安消防支队、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if !supportLists]-->十、<!--[endif]-->其他事项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2015年9月8日17:00前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代理机构: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
标签: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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