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资金审核第三方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土地征收资金审核第三方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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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土地征收资金审核第三方服务采购”的投标人应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8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土地征收资金审核第三方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DCZX-XZCG-2023-009

3.项目内容及预算:

3.1项目内容:对2017年至2023年支出的征地拆迁资金拨付流程、拨付情况进行审查,对已征收土地供应情况进行统计并核实收益,按照“一地一图一档一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及到的所有项目形成电子档案。一是摸清2017-2023年各类土地征收、整理项目征收、补偿资金的来源情况、使用情况、结余情况。二是通过收集相关资料,核实、统计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使用状态和收益情况等相关信息,理清2017-2023年土地整理成果及效益。三是检查征补资金的拨付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核相关单位在征补资金的使用拨付过程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查找发现问题的原因,剖析现象背后的问题实质,提出促进征补资金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在审计过程中,对各土地储备、收购、置换项目的档案归档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进一步进行电子化归档,以便规范土地储备工作中档案管理工作。

3.2项目预算:人民币*******.00元(大写:壹佰玖拾伍万元整)

4.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大写:壹佰玖拾伍万元整)

.响应人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

. 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要求

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4.因代理机构无法主动联系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故请后续留意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本项目是否有更正公告。

.响应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网址(http://ggzy.lasa.gov.cn)

3.磋商地点:开标地点: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载。

六.其他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

8.本项目需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线上完成投标环节;本项目需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参加开标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路12号

联系人:旺姆女士

电话:0891-*******

采购代理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八一北路拉萨地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楼

项目负责人:桂女士

联系电话:138*****436


标签: 第三方服务 资金审核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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