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供水水质管理及水质抽检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度供水水质管理及水质抽检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供水水质管理及水质抽检)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9-10-04A-2023-D-E*****
2、项目名称:2023年度供水水质管理及水质抽检
3、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181.00万元整。
4、最高限价:标包1(含税):44.52万元;标包2(含税):44.52万元;标包3(含税):53.1272万元;标包4:36.6658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包,标包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1:天津市远郊区等城市供水厂出厂水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表1、表2、表3涉及的全部项目及附录A中的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共106项,检测水样数量共15个。
标包2:天津市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等城市供水厂出厂水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表1、表2、表3涉及的全部项目及附录A中的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共106项,检测水样数量共15个。
标包3:对全市范围内城市供水、二次供水、村镇供水的水质情况进行抽样,具体检测项目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标包4: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32号)要求开展水质抽检工作,具体检测项目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5.1标的名称:2023年度供水水质管理及水质抽检
5.2简要技术要求: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移交、编号、运输、检测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标包1、标包2和标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标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其中2023年9月30日前将水质数据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企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供应商须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注册和领取文件,“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供应商在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领取下载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常用文件-《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元):0元。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22楼2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tianjin.gov.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0号
联系方式:135*****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2202招标室
联系方式:136*****353、138*****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智勇、周茅
邮箱:xzy********@163.com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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