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新款警用雨衣及新款作训鞋招标公告
公安厅新款警用雨衣及新款作训鞋招标公告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海南省公安厅新款警用雨衣及新款作训鞋采购项目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省公安厅
二、采购项目:海南省公安厅新款警用雨衣及新款作训鞋采购项目
三、采购金额:102.294226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
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警用雨衣)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鹿吉路68号
张家港宏裕人造革有限公司(雨衣面料)
地址:张家港市扬舍镇塘市李巷开发区
青岛双星集团出口鞋有限责任公司(作训鞋)
地址:青岛市即墨大信镇赵家疃村
六、申请理由:
根据海南省公安厅警服采购计划,需购置新款雨衣1161套,计618255.72元;新款作训鞋6829双,计404686.54元,共计*******.26元。
因以上产品生产企业在公安部下发文件(公装财〔2014〕864号)、(公装财〔2014〕986号)规定由固定参研企业生产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七、专家名单:
黄文兵(工程师)
工作单位:海南省质量监督检验所
钱春叶(讲师)
工作单位:海南省服装协会
戴湘旭(设计师)
工作单位:海南省服装设计师协会
八、专家论证意见:
针对本次拟采购货物,公安部财务局已下达《关于试用部分新款警用鞋帽的通知》(公装财〔2014〕864号)及《关于试用新款警用雨衣的通知》(公装财〔2014〕986号),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须按照文件要求,购买新款警用鞋帽、雨衣展开试用工作,并由指定参研企业负责供应。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专家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生产供应的新款警用雨衣、张家港宏裕人造革有限公司生产供应的雨衣面料以及青岛双星集团出口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供应的新款作训鞋。
九、公示期限:2015年9月1—2015年9月8日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式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和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海南省公安厅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3*****533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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