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就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的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仙林校区、花园路校区
(二)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车辆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2.本次定点维修厂共选择4家,分别是:小车修理厂三类及以上2家,大车修理厂2家。
3.机动车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4.对定点维修厂的要求:
(1)在南京市玄武大道聚宝山庄为中心5公里范围内,方便维修。
(2)能够独立完成校方公车车辆维修所有项目和日常保养,并且优先维修。
(3)认真履行合同,保证维修质量,诚信服务好,价格优惠。
(4)具备提供故障车辆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
(5)遵守《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及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在定点维修期间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和安全运行。
5.对定点维修厂服务要求:
(1)接校方报故障车辆并要求提供救援后,在1小时内到达救援现场,进行妥善处理
和维修。现场无法修复的,经与驾驶员协商可拖至厂内进行彻底检查维修。对故障车辆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校方车辆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
(2)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校方单位用车需要。车辆保养随到随修,车辆小修1日内完工,若修车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
(3)每年度免费提供两次公车车辆安全检查,提供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维修。
(4)免费提供车辆年检、代办事故车辆保险理赔等工作。
(5)负责建立公车车辆保养维修单车档案。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收费清单、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维修档案应保存二年以上。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配件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经由厂商认证的配套零部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7)校方送修人自带零配件维修的免配件加价(非安全件),更换下来的旧件退还校方送修人。
二、对参与报价公司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学校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备相应维修资质,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维修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并对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如,a.汽车维修企业状况描述,含主要设备一览表(数量、品种、名称)、人员构成情况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企业规章制度一览表、场地条件(维修厂房面积、停车场面积、客户接待休息室面积)、经营场所示意图 、消防环保设施、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维修质量保证书等;b.维修材料合格的证明文件,含报价人与汽车制造厂签订的特约维修协议以及主要维修零配件供应商出具的供货证明等;c.其他】。
三、报价、质量保证及付款方式
(一)报价
1.报价要求:根据报价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是本公告内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的维修工费报价表上标明,按《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2009)版》中的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收取的费用。
3.维修材料报价一览表上的价格应填写主要维修车型及其主要维修零配件的进货来源,作为本次评选的参考依据。
4.报价人应明确维修材料及配件进销差价率。
5.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且为最终报价,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最低报价不能作为确定最终定点维修厂的保证,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报价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报价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6.报价人须书面承诺愿意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保证金,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提供(支票或现金)。
(二)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书应按照不低于现行的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提供,报价人应明确各种类别维修质量保证的具体里程或时间。
(三)付款方式
1.维修厂按照不超过现行《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2009)版》中规定的工时定额标准及报价时承诺的工时单价计算维修费用。
2.校方按季度和最终确定的定点维修厂结清修理费用。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维修厂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经校方相关部门审定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如维修要求不符合校方要求的,双方另行协商付款比例及方式)。
四、评审办法
由校方资产处、纪委及相关专家综合评议确定。
五、文件递交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于2015年9月7日9:00—9:30将相关文件递送至我校相关联系人(密封,一式五份,文件需装订成一册并标注页码和总页码,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报价文件格式可参照原采购文件,原采购文件地址:http://www.forestpolice.net/pub/jspcms/p1_l326_r5230.htm
六、联系人及其他
联系人:黄巧兴、胡京林、屈佳文
联系方式:***-****************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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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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