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恢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万安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恢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万发改招标核准字【2023】28号文件批准,招标公告已由建设监管部门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万安县林业局

  二、工程名称:万安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恢复工程项目

  三、工程地点:江西万安湖国家湿地公园

  四、工程概况:在湿地公园内开展保护和恢复工程,包括废弃物集中清理、水质日常保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源涵养林修复、水岸修复、网箱养鱼点水体修复、洪泛平原湿地恢复、森林鸟类栖息地恢复、生境岛恢复等9项工程,其中保护工程4项,恢复工程5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约1141.87万元。

  八、工期:180天

  九、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项目需配备四大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提供上岗证书,施工员为市政专业,质量员为市政专业;专职安全员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证);

  4、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下载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不含开标当天)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属于【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根据吉府办字【2022】24号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6、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房建市政工程报价承诺法

  十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四、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十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开标大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招标单位:万安县林业局

  联系人:肖庆武?联系电话:138*****6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796-*******



  2023年4月23日





标签: 湿地公园 恢复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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