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乡村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DZB-LY-202302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乡村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63 万元,招标人为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乡村运营,将市场机制引入乡村产业,盘活闲
置乡村资源,调动群众积极性,持续增强乡村产业竞争力。要求乡村运营企业根据五龙社区
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制定产业运营发展规划,找准发展定位,确定村庄 IP。能够开展
各类招商工作,合理布局乡村发展业态。对群众开展一对一辅导,让群众参与产业运营。组
织策划各类活动,运用新媒体矩阵做好推广工作。加强常态化运营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乡村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乡村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
贫攻坚。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
内容。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
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3 同一采购包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
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03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乡村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
奥林商务 1103 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05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B-LY-2023020
2项目名称: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乡村运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3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一 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乡村运营服务项目 630000.00 630000.00
最高限价:63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乡村运营,将市场机制引入乡村产业,
盘活闲置乡村资源,调动群众积极性,持续增强乡村产业竞争力。要求乡村运营企业根据五
龙社区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制定产业运营发展规划,找准发展定位,确定村庄 IP。能
够开展各类招商工作,合理布局乡村发展业态。对群众开展一对一辅导,让群众参与产业运
营。组织策划各类活动,运用新媒体矩阵做好推广工作。加强常态化运营管理。
2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根据供应商年度服务情况服务成效,由采购商确
定是否续签合同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根据供应商年度服务情况服务成效,由采购
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
贫攻坚。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
内容。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
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3 同一采购包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0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04 月 28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03 室
3.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
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05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03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05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03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
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837973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03 室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9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9881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379739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03 室
联 系 人: 温先生
电 话: 0379-6598811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