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垃圾中转站除臭剂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HXC-2023CS-042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垃圾中转站除臭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万元,招标人为咸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植物除臭药剂采购1项,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垃圾中转站除臭剂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垃圾中转站除臭剂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4日 08时00分到2023年04 月2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方
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下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申请人资格要
求提供的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3室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3室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七其他
1.项目编号:HBHXC-2023CS-0421
2.项目名称:垃圾中转站除臭剂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最高限价:同采购预算
6.采购需求:植物除臭药剂采购1项,详见采购需求
7.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锦龙路
联 系 人:陈灿
电 话:159979249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
联 系 人: 吕格
电 话: 15872001557
电子邮件: 3286237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