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智慧停车及配套功能提升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丹江口市智慧停车及配套功能提升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丹江口市智慧停车及配套功能提升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3 17:44|发布单位:丹江口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本级|项目开标时间:2023-04-25|项目监管地:丹江口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丹江口市智慧停车及配套功能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水都大道3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

3、项目名称:丹江口市智慧停车及配套功能提升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现有汽车充电桩投资建设需求的停车场可分为三类:一是供居民使用的公共停车场;二是供政府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的政府单位停车场;三是供企业及场馆工作人员使用的企业及场馆停车场。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公共停车场。结合我市智慧停车场项目,拟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共计 14 个,停车泊位累计 1821 个。按照充电桩与停车泊位 1:30 的比例配置,现拟一期投资建设充电桩共计 60 个,后期视运营情况进行增加。2.政府单位停车场。政府单位停车场共计 15 处,现拟一期投资建设充电桩共计 33 个,后期视运营情况进行增加。其中,市委市政府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3 个)、税务局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开发区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4 个)、市场监管局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财政局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武装部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环保局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公安局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交通局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均州路办事处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个)、大坝办事处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卫健局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城管局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审计局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信访局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3.企业及场馆停车场。企业及场馆停车场共计 15 处,现拟一期投资建设充电桩共计 42 个,后期视运营情况进行增加。市医院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中医院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国药汉江医院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3 个)、妇幼保健院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移动公司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汉江国际大酒店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4个)、农夫山泉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4 个)、汉江集团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4 个)、市宾馆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4 个)、农业银行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建设银行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工商银行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湖北银行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2 个)、工人体育馆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3 个)、旅游港停车场(拟配建充电桩 5 个)。各停车场配套实施场地硬化、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照明、监控和附属设施等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水都大道38号

3、方式:

携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购买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水都大道3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江口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本级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水都大道38号

联系方式:150*****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江口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本级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水都大道38号

联系方式:150*****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功能提升 智慧停车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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