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吴中区东山镇莫厘路51号-7#房屋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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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3D位置展示:
位于吴中区东山镇莫厘路51号-7#房屋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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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裕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董事会通过
2023-04-23
2023-05-09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看样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38*****390
吴中区东山镇莫厘路51号
商业用房
1、2层
80
1年 0个月 0天
至
使用中
是
停车场内现有道闸及监控等停车场设施设备,有完好的电表、水表计量装置
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好,东面就是东山商业广场华润超市,本地段为东山镇商业体中心,紫金路与莫厘路十字路口。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苏州市吴中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资产管理权移交给委托方,由委托方负责标的资产经营工作。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4月30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遵守与服从苏州市吴中裕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于承租方的统一管理。
人民币*****.00元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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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通过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潘先生联系方式:138*****390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通过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潘先生联系方式:138*****390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坐落位置
吴中区东山镇莫厘路51号
资产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1、2层
出租面积(㎡)
80
租期(年)
1年 0个月 0天
至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是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停车场内现有道闸及监控等停车场设施设备,有完好的电表、水表计量装置
配套、环境、交通等
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好,东面就是东山商业广场华润超市,本地段为东山镇商业体中心,紫金路与莫厘路十字路口。
其他披露事项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苏州市吴中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资产管理权移交给委托方,由委托方负责标的资产经营工作。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4月30日。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遵守与服从苏州市吴中裕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于承租方的统一管理。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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