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0701街区)E#地块第二标段景观园林工程 招标公告
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0701街区)E#地块第二标段景观园林工程 招标公告
本工程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E#地块第二标段景观园林工程已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以副中心发改(核)[2022]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通州区项目位于副中心07组团0701街区E#地块,南至宋庄文化区南路、西至六合东路、北至潞苑南大街、东至规划一路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2.3 计划投资总额2521(万元)
2.4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25日历天
2.5本工程招标范围绿化浇灌工程;下沉庭院工程、室外铺装、室外景观绿化、水系及给排水系统、路灯景观灯等室外照明系统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园林绿化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划分标段的说明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4(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申请人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申报完成;
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信息申报完成;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3.4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1700万元及以上(竣工合同价)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须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信息为准。)
3.5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6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8其他要求:各标段项目负责人需不是同一人,各标段工程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要不同。
3.9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4(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申请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 家。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2023年04月23日17时00分至2023年04月28日17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6日16时00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回执。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南街甲1号1116室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北重阿尔斯通南门(华诚博远集团) | |
联 系 人: | 刘工 | 联系人 : | 李旋 | |
电话: | ******** | 电话: | 131*****561 | |
电子邮件: | / | 电 子 邮 件 : | 131*****561@126.com |
日期:2023年04月23日 |
标签: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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