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甲灌片和霖源灌片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柳甲灌片和霖源灌片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州县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绍水镇柳甲灌片和霖源灌片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全州县人民政府水利局以全水发〔2015〕4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5 〕107 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1580万元,项目法人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利招标备案[ 2015]25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全州县绍水镇。

工程规模: 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

招标范围:全州县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绍水镇柳甲灌片和霖源灌片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本项目作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柳甲灌片,堰坝维修改造9座、山塘维修改造1座、水轮泵站维修更新4座、渠道工程包括防渗渠道42条30.113km,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霖源灌片,山塘维修改造8座、堰坝维修改造3座,渠道工程包括防渗渠道38条31.805km,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设施和临时工程等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建安投资约1300万元。

监理服务期:

计划工期:共6个月,自2015年 10月至2016年3 月,监理服务期:共6个月,自2015年 10月至2016年 3 月,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建设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 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在停止投标资格期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证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如相关证书、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6.2为本工程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服务。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文件要有承诺总监理工程师不同时担任其他项目服务的承诺,否则视为不合格。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由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 2015 年9月11日至9月17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17号5楼)。

发售人负责人:李工,联系电话: ****-*******

5.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打印件或复印件须带原件交验。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打时间不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6、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5年9月17日下午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其他事项

7.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9.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5年10月9日10时00分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17号5楼)公开开标。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业大厦15楼 邮编:541599

联系人:郑工电话:****-******* 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编:530023

联系人:梁工 电话:****-******* 传 真:****-*******

(3)招投标监督部门:

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招标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定代表人:(签名)

二O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水 工程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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