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购买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计划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购买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本局行政决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做好机关内部管理及有关对外法律事务,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提升矛盾纠纷处置品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法发〔2016〕34号)及《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规定》(昆自贸管〔2021〕51号)等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则(试行)〉〈*****效能评估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市网监[2020]172号)、市两办《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办通5号)、《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迎盛会”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要求,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通过购买法律咨询服务的方式,规范开展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法律咨询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三、主要内容

(一)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结合我局当前实际工作,按照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工作要求,为落实全市依法治市、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保障案件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专业性,提高决策、服务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开展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更好地服务自贸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提供专业法律顾问。

1.参与分局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参与分局研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并出具书面法律风险评估、法律论证分析和审核意见。

3.参与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文件的研究、论证、起草和评估工作。

4.参与分局重大合同、重大项目、协议的洽谈、协商,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5.对分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决定,提供书面的法律研究、审查和论证意见、建议。

6.为分局处置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重大信访、重大纠纷、突发性群体性公共事件或法律纠纷的会商、研讨及应对处理,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7.参与处置分局涉法涉诉案件、非诉法律事务和信访矛盾化解,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8.参与分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的办理。

9.参与分局区域性合同示范文本的论证,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10.按照分局要求,参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并对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11.为分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12.协助分局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及普法宣传活动。每半年不少于1次开展针对市场监管局内部人员的法律培训。

13.办理分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调解纠纷

结合我局当前实际工作,按照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六条: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之规定,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我区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内的矛盾纠纷处置工作。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在收件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实现矛盾纠纷100%化解,投诉调解成功率不低于全省同期平均值。

1.处置工作,严格把好矛盾纠纷出入口及办理关。入口:对受理的矛盾纠纷认真研判,提出建议;出口:对回复的矛盾纠纷件进行审核,给出专业的建议。对纸质回复的每一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办理:根据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内各类矛盾纠纷投诉件进行调解、并配合做好应急处突工作。

2.应急处突工作。配合开展应急处突工作,及时给出法律建议,评估风险隐患,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到现场无条件配合委托人工作。

3.诉转案问题研判。对需要诉转案的投诉及时移交委托方处理,提供书面的法律研究、审查和论证意见、建议。

4.分析统计。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的市场监督管理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统计,按照周、月、季度、半年、年度编写《分析报告》。

5.化解矛盾。加强法律与理论研究,关注共性、群体、典型投诉,发挥典型案件处理示范作用,发挥律师团专业支撑作用,提高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内纠纷解决率,提升消费者投诉处理满意度。

6.培训工作。每年负责组织单位内部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10次,负责对监管对象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20次。

7.考核工作。考核从工作完成质量、超期情况、消费者满意度,调解成功率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抽查、回访、统计等方式,在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进行量化考核,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尾款。

8.责任问题。应在委托权限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四、购买目录代码

购买目录代码名称:B0102法律咨询服务。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5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3年部门预算(法律咨询服务费)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通过购买法律咨询服务及委托第三方调解纠纷,将服务与日常执法紧密结合,在专业法律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开展监管、调解和执法工作,提高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调解和执法水平,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调解和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提升矛盾纠纷处置品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矛盾纠纷处置工作:内容更标准、程序更规范、调解更高效、水平更专业,有效节约行政成本,进一步提升经开区营商环境。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其他:竞标申请人在决定参加竞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文件的全部内容。

十、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计划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示时间:至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结束。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胡志雄、李永吉

联系电话:****************

标签: 购买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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