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园区供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园区供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园区供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已经师发改【2015】2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

2.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新建管道工程18.3KM,泵站2座,蓄水池2座。

2.4建设地点及资金来源:建设地点为淖毛湖农场,资金来源为团场自筹。

2.5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土建及管道安装工程;第二标段: 管道(管道材料为HDPE管)及管件 ;第三标段:自动化控制设备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建设局出具的《外地企业进十三师备案表》。
第二标段: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安全注册证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资质或证书,有生产、提供招标货物的资格和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
第三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有生产、提供招标货物及安装的资格和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来我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相关证件、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含电子邮箱、地址、电话、传真)、外地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建设局出具的《外地企业进十三师备案表》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所报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时所报注册建造师一致。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7、开标时提交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8、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淖毛湖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科长 项目负责人:王俊龙

联系电话:****-******* 电话:135*****794

地址:十三师淖毛湖农场 地址:新疆哈密市哈密商业宾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