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医用物资采购项目(分散采购1、2、9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医用物资采购项目(分散采购1、2、9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医用物资采购项目(分散采购1、2、9标段)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23日19: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邮箱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每日上午0时-12时,下午12时-24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本招标公告后附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6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13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世豪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666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盈南巷14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玉娇 电话: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万达中心B座17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世豪联系方式:155*****666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医用物资采购项目(分散采购1、2、9标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每日上午0时-12时,下午12时-24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本招标公告后附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3ZCH019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医用物资采购项目(分散采购1、2、9标段)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医用物资采购项目(分散采购1、2、9标段) | 医用物资采购 | 1 | 评估范围: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医用物资采购,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0 |
合同履行期限:试剂耗材类按照甲方实际工作需求,提交订货订单后30天内供货;设备类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3.4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5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3.10本项目1标段、9标段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每日上午0时-12时,下午12时-24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本招标公告后附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1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交付时间: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交付
质保期:质保期两年以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盈南巷148号
联系方式:陈玉娇 电话: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万达中心B座1720室
联系方式:王世豪联系方式:15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世豪
电 话: 155*****666
标签: 医用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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