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小型)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小型)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小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TC-ZC2023-011号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小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小型)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8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采购恒温恒湿箱1(台/件/套)用于测试和确定包装材料进行高温、低温、交变湿热度或恒定试验的温度环境变化后的参数及性能。
2.采购蒸汽灭菌器2(台/件/套)用于医疗器具湿热灭菌和灭菌后的干燥处理。
3.采购密度天平1(台/件/套)用于药品包装材料密度的测定。
4.采购压差法气体渗透仪1(台/件/套)采用压差法测试原理,用于透气膜等各种材料的气体透过率、渗透系数、扩散系数测定。
5.采购韧性测试仪1(台/件/套)。
6.采购内涂层连续性试验仪1(台/件/套),适用于适用软管外径10mm、13.5mm、16mm、19mm、22mm、25mm、28mm、30mm、32mm、35mm、35mm、38mm、40mm、45mm铝质药用软膏管的内涂层连续性测试,符合YBB********-2015《铝质药用软膏管》的测试要求。
7.采购输液袋不渗透性测试仪1(台/件/套)用于各种输液袋、药品输液袋等进行温度适应性、输液袋不渗透性等测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6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蒸汽灭菌器须具有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设计、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518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95号2栋九层C03室
联系方式:186*****0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旭鹏
电 话:18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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