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2023-2024年车辆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2023-2024年车辆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2023-2024年车辆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31IE******* | ||
项目地址: | 湖北省宜都市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2023-2024年车辆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宜都公司共计车辆15辆,长阳公司共计车辆10辆,为保证车辆维修质量、方便车辆管理。对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公务用车进行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 ||
公告名称: | 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2023-2024年车辆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本项目为年度合同,要求服务期限为365天 | ||
招标/采购范围: | 拟比选一家车辆维修定点单位对宜都公司公务用车进行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 | ||
资格条件: | 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2、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应答人需具备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定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明;4、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服务要求:在宜都市拥有本地服务机构及场所;无本地服务机构需承诺于中选后15日内设立。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4)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应答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8)应答人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宜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黑名单或近3年内(从截标日倒算)在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宜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曾被评价为“差”的;(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应答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
联系人: | 龚女士 | ||
联系电话: | 0717-******* |
标签: 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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