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挂篮杆件租赁)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挂篮杆件租赁)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挂篮杆件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2-JC-2023-065
1.招标条件
1.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各项目实际施工需要,现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施工所需的物资组织集中招标采购。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成立于2023年(原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周转器材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公司周转器材管理及地材管理。物资集管运营中心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中心占地70亩,厂房面积7500平米,是一家集非标设备及钢结构开发研究、设计、制作、安装和建筑工程周转器材租赁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中心另外下设两个分中心,分中心面积40余亩。主要产品包含各类台车等隧道工装、钢模板、钢结构、钢支撑、贝雷片、梯笼等非标件加工租赁业务。
2.2 招标物资具体规格和数量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挂篮租赁GL-01、GL-02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租赁公司,须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
(2)租赁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挂篮杆件的租赁能力,自身具有与挂篮杆件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结构加工制作的相关规定,自有成套挂篮不小于100套;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相关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须取得有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重点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下发时间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或(和)投标物资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使用且在限制期内;
(18)被纳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
(19)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将以下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扫描打包(所有报名文件资料须统一命名XX公司XX包件号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或压缩包)上传至邮箱(cr11_2wzjczx@163.com)进行审核:
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 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 招标文件缴费凭证
上述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仅供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招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字样。投标人应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对公账户,具体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见第一章第八条联系方式)。标书款项汇至如下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十堰市田湖支行
开户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
电子邮箱:cr11_2wzjczx@163.com
4.3通过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首页“登陆”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具体金额见附表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4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前(若在此时间内未收到招标文件,请致电:153*****94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包件号:GL-01、GL-02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时00分。
5.2 投标单位应及时购买平台所使用的CA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上传并维护报价。
5.3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报名及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铁建云采官方客服,也可拨打官方电话:400-6296-888
6.开标
6.1时间:GL-01、GL-02包件的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时00分。
6.2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供应商供方子门户(https://supportal.crccep.com)进行解密投标文件,并查看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
(http://)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白浪中路75号
联系人:翟德洋 联系电话:186*****055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
联系人:于海川 联系电话:153*****946
联系人:秦 铸联系电话:183*****088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期(月) | 招标人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GL-01 | 挂篮杆件 | 29.9+48+32m | 套 | 2 | 5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 | 500 | 3 | |
2 | 挂篮杆件 | 36.5+64+40.5m | 套 | 4 | 5 | |||||
3 | 挂篮杆件 | 51+80+48m | 套 | 2 | 6 | |||||
4 | 挂篮杆件 | 50+80+45.06m | 套 | 2 | 6 | |||||
5 | 挂篮杆件 | 72.49+128+72m | 套 | 2 | 7 | |||||
6 | 挂篮杆件 | 88+168+88m | 套 | 2 | 8 | |||||
7 | GL-02 | 挂篮杆件 | 44+2*64+36m | 套 | 3 | 7 | 500 | 3 | ||
8 | 挂篮杆件 | 44+2*64+36m | 套 | 3 | 7 | |||||
9 | 挂篮杆件 | 50+2*80+50m | 套 | 3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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