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楼内管道维修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楼内管道维修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山西经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楼内管道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楼内管道维修项目
2.2项目编号:SXJS******
2.3预算金额:******.81元
2.4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楼内管道维修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5建设地点:芮城县人民检察院
2.6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4 月23日至2023年4 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山西经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153号国网供电公司机关南院大楼311室)
4.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
(1)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企业资质证明;
(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以上资格证明和证件材料均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4 月27日09 时00 分
5.2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山西经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153号国网供电公司机关南院大楼312室)
5.3为密封的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芮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芮城县学府西街60号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186*****51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经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153号国网供电公司机关南院大楼三楼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0359-******* 186*****181
标签: 中央空调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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