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速轨道交通2号线10KV电力管线恢复期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2号线10KV电力管线恢复期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2号线10KV电力管线恢复期迁改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2号线10KV电力管线恢复期迁改工程已由东莞市人民政府 以 发改基础[2010]29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全部建设资金来自 东莞市财政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2号线10KV电力管线恢复期迁改工程。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2号线沿线天宝站、东城站、旗峰公园站、鸿福路站、珊美站。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2号线沿线10KV电力管线迁改工程,投资金额约82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约82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金额:人民币 *******.71 元,最高报价值:人民币*******.89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353972.65元,不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 17630.82 元)。
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 江苏交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2 月 27 日。鸿福路站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含搭建临设、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及竣工验收工作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2号线10KV电力管线恢复期迁改工程,按招标图纸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内容:
(1)天宝站(原温南路站)两阶段16线电力管迁改施工,涉及回路为F12樟宝线、F33恒福线、F10樟博线、F17天宝II线、F13协电线及恒福电房至沙港电房电缆等,电气工程包括:新敷电缆、电缆中间头、拆除临时迁改电力电缆等;不包括土建工程:新建电力埋管、三通井、中间头井、转角井、路面开挖。
东城站(原东城路站)5回10KV电力缆线永久迁改,电气工程包括:新敷电缆、电缆中间头、敷设管道光缆、拆除临时迁改电力电缆等;不包括土建工程:新建电力电缆沟、电力埋管、三通井、中间头井、转角井、路面开挖。
旗峰公园站涉及9条城区供电分局电缆及2条东城供电局电缆,16线沉底电缆沟及24孔过路电力管,,电气工程:新敷电缆、电缆中间头、拆除临时迁改电力电缆等;不包括土建工程:新建电力电缆沟、电力埋管、三通井、中间头井、转角井、路面开挖;
鸿福路站涉及4条出自西平变电站的电缆及5条出自立新变电站电缆,为永久迁改。电气工程:包括拆除电缆、新敷设电缆、电缆中间头及终端头、拆除临时迁改电力电缆等施工。不包括土建工程:新建电力电缆沟、电缆保护管、三通井、工作井、破除及恢复机动车道路面、埋管拆除。
珊美站为24孔过路电力管,包括电气工程:新敷电缆、电缆中间头、拆除现状电缆;土建工程:新建电力埋管、三通井、中间头井、转角井、路面开挖、拆除电力埋管等;
按招标图纸要求进行原有电力设施及相关土建结构的拆除和清运,工程实施拆除下来的废旧物资需装运到供电部门指定的地点。
(2)本项目所用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及保管。
(3)项目的报建、审批、安装、调试(含设备到货抽检、自动化联调、电缆震荡波试验)、验收、移交、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维护、保管、保修等工作(包括审批、工程交工验收及移交等工作)。
(4)施工过程保障相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保供电工作。
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1、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必须按照省公司《电网工程建设标识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手册》;
2、要求执行《东莞供电局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要求执行东莞供电局《外单位进入东莞供电局电力生产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东莞供电局严格执行“十个规定动作”的暂行规定》。
、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2011版)。
、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等 11项管理制度。
、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2012版)。
、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2012版)。
、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验收投产及移交管理业务指导书。
、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
、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施工管理人员须具备电工证、进网作业施工许可证(电网建设人员资格认定暨安全规程考试证书)。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且需满足南方电网及广东电网的有关技术标准,由发包方、设计、监理、东莞供电局及承包方五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 以上 或 输(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或以上,且同时具备承装类和承试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许可资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贰 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为 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 ,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资质不低于上述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电工证、进网作业施工许可证(电网建设人员资格认定暨安全规程考试证书),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中标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经理及其他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提供原件核对,经招标人审核后,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施工人员资格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
其它要求:
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且应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违规违法行为,具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本项目所用材料设备的供应商需经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备案认可,且采购的设备材料须符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设备、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明须齐全。
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必须执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工程建设标识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手册》及东莞市建设局(轨道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执行《东莞供电局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外单位进入东莞供电局电力生产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东莞供电局严格执行“十个规定动作”的暂行规定》。
对已被行政监督部门记录有不良行为或者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A、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及《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法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提交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B、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查阅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C、上述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原件按要求放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正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7 日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另外投标人尚需提交企业已被列入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诚信备案企业名单的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供招标人核对,并以招标人于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核对的结果为准。
注:相关资料的有效期已过,但尚未领到新证或办妥延期手续的,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须提交原件核对),且相关有效证明须明确包括以下两个内容(一、换证手续办理中;二、原证件办理过程中继续有效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该证明文件,但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报名时须按附件一的要求,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以及必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IC卡。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若为电子版,不收取押金;图纸若为纸质,收取押金 1000 元,在归还图纸时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9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gzggzy.cn)、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dggdjt.com)等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它说明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16万元 ,投标担保形式:仅限于采用电汇(转账)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必须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新城市中心区稻花路1号 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401
邮 编: 523073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周远东、唐力军 联 系 人: 陆燕巍/梁顺恒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076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dgjyzb@126.com
2015年8 月 31 日
核备单位:广东电网责任有限公司东莞供电局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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