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荆铁路XJZQ-2标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襄荆铁路XJZQ-2标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襄荆铁路XJZQ-2标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3-49)
1.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襄荆铁路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襄荆铁路XJZQ-2标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新建襄阳至荆门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JZQ-2标段,线路起止里程DK30+678.15~DK57+848.96,正线全长27.17km,线路主要位于襄阳市、宜城市、南漳县境内。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区间路基2.71km/11段,站场场坪路基0.7km(车站正线范围2.5km为道岔连续梁),路基土石方总量77.7万方(填方23万方、挖方54.7万方);桥梁*****.12m/15座(含宜城北工区走行线大桥),包含桩基共4615根/******.7m,墩台身639个,连续梁5座,98m系杆拱桥1座,48mT构+转体桥1座(特殊梁部结构均位于宜城汉江铁路特大桥范围);预制架设简支箱梁548孔(其中双线梁孔499孔、单线梁49孔),现浇梁3孔;隧道6835.16m/5座,无砟轨道54.3铺轨公里,本标段桥隧占比91.7%。

计划工期:42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29日

3.2招标内容

工字钢、热轧无缝钢管、槽钢、角钢、钢板、中空锚杆、膨胀剂、压浆剂、混凝土预应力管桩,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热轧无缝钢管、型钢(工字钢、角钢、槽钢、热轧钢板)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无缝管及型钢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无缝管、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中热轧无缝钢管42mm*3.5mm、工字钢20#、工字钢18#、热轧钢板16mm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各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国家重点或铁路工程项目至少二个同类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至少包含一个铁路供货业绩,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必须盖鲜章,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

4.2中空锚杆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日产量1000套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的生产产品满足TB/T3356-2021《铁路隧道锚杆》。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中每种规格质量检验报告至少各一份。产品入场后用户将对以上技术指标进行检验。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提供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2022年7月1日后工商注册成立的公司投标。

8.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必须盖鲜章,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

4.3预埋件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条件,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得小于一年。

2.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生产商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提供一份)。

5.许可和认证要求:需提供投标人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依据Q/CR 749.3-2020出具的CRCC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前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其中必须提供至少一份速度目标值250km/h或以上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前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前)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所参与包件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8.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进行投标

4.4孔道压浆剂、膨胀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外加剂年产量5万吨以上生产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等);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中每种规格质量检验报告至少各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铁路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其中在中铁北京局项目上的售后技术服务良好;

7.其他要求: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由招标人审核通过。投标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接受代理商进行投标

4.5管桩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的生产厂和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所需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指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注:可以是投标人编制的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于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月度财务报表或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格式自拟)。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2021至2022年)至少一项相关工程项目供货业绩,且产品没有不良反映(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2022年新注册公司提供当年即可)。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企业提供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国体铁集团(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经销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双方签订的购销协议,生产厂或经销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8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201*****957*********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襄荆铁路、2023-49及所投包件号(一定要注明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可提供相应收据,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汇款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襄荆铁路、2023-49及所投包件号(一定要注明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957*********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襄荆铁路、2023-49及所投包件号(一定要注明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费与保证金应分开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到账的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遇汇款问题及时联系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招标交易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5月6日上午09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上午0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zgztb.zbytb.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襄荆铁路XJZQ-2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张延宾电话:151*****369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招标交易中心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何国栋156*****309

电子邮件:zhaobiao@ztbjj-wm.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襄荆铁路XJZQ-2标项目经理部
202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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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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