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制作普法系列抖音短视频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林芝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制作普法系列抖音短视频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性。经林芝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研究决定,依托“法治林芝”抖音平台,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民生时事热点,制作一批群众听的懂,用的上的普法微视频。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面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一)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为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费总额预计经费16万元之内,涵盖策划、拍摄、剪辑、制作方面。
三、制作项目制作普法系列抖音微视频,每周推送1期,共计52期。
四、主要内容视频内容主要聚焦社会稳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依法维权等领域。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寺庙、农牧民群众、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多角度宣传党的政策、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法治资讯、解读社会热点、引导法治舆论。
五、制作要求紧扣普法工作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限题材和风格,可根据当下热点有所创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和事例向公众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解读。每个视频控制在3分钟左右,画质:高清、分辨率1080*1920(16:9);帧率:30hz以上;量化:10bit;色域:bt.2020;动态范围:hlg/1000nit(gy/315-2018);音频编码:pcm24bit;声道:16;视频编码码率:1500mbps。
六、具体方式
(一)根据《西藏自治区2021-2022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此次采购金额低于50万,属自行实施采购范畴。
(二)根据财务部门指导意见确保采购项目依法依归进行,确立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林芝司法为民”微信公众号、林芝市司法局政府网站((www.sfj.linzhi.gov.cn)),面向社会公开邀请至少3家具有承接资质的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
(四)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法,综合考量各投标公司资质,拍摄脚本和报价等情况,具备新闻发布资质的自治区、市级媒体或同级别媒体的代理公司(必须提供佐证资料),能在国家主流媒体发布中心宣传内容的可以优先考虑(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好中选优,确定1家公司承接制作工作。
七、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10日
(二)联系人:顿珠多吉
(三)联系电话:0894-*******(四)递交地点:林芝市司法局三楼304室
八、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须包含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价确认表,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二)投标文件须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三)参标公司要按照公告要求,自行制作一期普法微视频,并提交至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用于竞标依据。
特此公告。
标签: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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