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特色农产品展销会设计布展公告招标公告
蚌埠特色农产品展销会设计布展公告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蚌埠市首届文化旅游美食节暨蚌埠特色农产品展销会设计布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万元
采购需求:蚌埠特色农产品展销会设计布展。(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布展时间:2023年4月26日进场搭建,4月28日完成展馆搭建,4月28日下午17:00检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4 月22日至2021年4月24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下载网站):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
四、响应文件提交
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响应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 月25日14: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早发或迟发均视为无效。
邮箱地址:bbnlwcyh@126.com。
(响应文件务必扫描在1个PDF里)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 月25 日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市农业农村局9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22日
2.项目性质:服务类
3.项目实施地点:蚌埠高铁南站广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展览展示服务或展览展示设计制作等类似业务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人(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与投标;
6.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外,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①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被限制投标(包括投标资格、信用管理、市场准入、承揽工程方面的限制,下同)且在限制期内;②被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蚌埠市
联系方式:0552-*******
邮箱: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会议时间和地点。蚌埠市首届文化旅游美食节暨蚌埠特色农产品展销会定于2023年4月29日至5月1日。在蚌埠高铁南站广场举办。
2.布展面积和区域。高铁南站广场约3000平方米。采购包含策划、设计、制作、布展、撤展、展区运营服务和管理等。
3.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4月26日进场布展,4月28日完成展馆搭建,4月28日下午17:00市筹展办公室进行审查验收。
4.项目预算。16万元。
二、项目内容
搭建展示、展销、交流平台,重点展示蚌埠特色农产品。全市将组织60家以上主体参展。
三、设计布展总体要求
1.展馆设计主题突出、简洁明快、安全实用、展现蚌埠特色等。
2.展馆使用材料要秉承环保理念,禁止选用高温、高压照明材料,电源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设计布展方案要把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布展安全。
四、布展搭建工程技术标准
(一)展位采购需求
1.国际标准展位(3m×3m×3m),标准展位材料要求:框架为桁架,标准不小于200mm×200mm,隔段为喷绘画面。数量:69套;
2.单开口展位一幅门楣,双开口展位两幅门楣(门楣尺寸:60cm×300cm);
3.展位配置:两桌两椅,射灯两只,220V电源插座一只,特殊需求不少于3 只(以申请需可为准)。
4.全场展位电线电缆铺设。
(二)户外氛围布置
1.主题门楼(12m×5m×3m)数量2个(东西门);
2.水旗(4m×1m)数量:50套;
3.主题宣传广告牌(10m×3m)数量:2块。
五、展务服务
1.协助收集整理参展企业资料(图片及名录等)。
2.协助采购人组织协调参展商按时布展、撤展。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内容和要求,报出投标总价,总价包含设计、运输、材料、布展、交通等完成本次项目的全部费用。
2.后期服务不增加预算。投标人要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三维设计师1人、平面设计师1人、搭建负责人1人、现场管理1人,确保随时和市农业农村局经办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和对接,及时处理采购人对项目布展方案的细化、优化需求,特别是在施工环节要随时保持联系,确保特装制作工艺达到设计效果。对因为设计、展示需求、展览安全原因需要进行设计修改、现场搭建调整的,不得要求追加预算。
一.总 则
1.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招标小组
1.评审由依法组建的招标小组负责,招标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依法组建不少于3人组成的招标小组,其中评审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1名。
2.招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者与供应商正在进行合作;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参加过本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三、评审办法
(1)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响应的供应商后,由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响应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分者中标。
(2)本项目评分分值(权重)为:技术资信50%分,商务响应50%分,技术资信得分和商务响应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3.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二:《技术资信评审表》;
4.技术资信评分汇总方法:评委根据评审办法评出技术资信得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作为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部分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5.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响应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6.响应得分=(基准价/最后响应)×价格权值×100(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响应中的最高响应和最低响应。)
最终评审总得分=技术资信评分+商务响应评分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招标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高的排名在前。按照上述规则不能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的,由采购人代表现场随机确定。
2.招标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招标小组根据全体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4.招标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综合评审打分表
一、技术资信评审
序号 | 评审细则 | |
1 | 整体设计理念 (10分) | (1)蚌埠特征体现情况:策划方案特色明显,能充分结合蚌埠地方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策划方案特色不突出,与安徽地方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基本可行的得3分;策划方案没有特色,没有结合安徽地方实际,可行性不高有待完善的得2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2)方案的创意性、实用性和完整性:策划方案创意性优、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并且完整详细,能有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5分;策划方案无明显创意性、实用性,完整详细程度较好, 能较好保障项目实施的得3分;方案的创意性、实用性和完整性整体较差,基本能保障项目实施有待完善的得2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2 | 展馆设计方案效果(20分) | (1)整体布局规划、方位规划角度合理,功能分区设计全面,布局合理,充分利用空间资源,人流导线清晰,优得6-8分,较好得3-5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2)整体设计新颖、创意效果突出,色彩运用合理,优得6-8分,较好得3-5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3)整体结构设计实用安全,优得3-4分,较好得2-3分,一般得1-2分,较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
3 | 业绩(20分) | (1)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得分5分,没有不得分。 (2)项目人员需具备专业展览资质证书和专业展览设计证书,具备证书得5分,没有不得分。 (3)近3年完成5000平方米以上设计布展工作业绩(10分);近3年完成3000平方米以上设计布展工作业绩(8分);近3年完成1000平方米以上设计布展工作业绩(5分)。 |
二、商务评审
1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响应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得分=(基准价/最后响应)×50%×100 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响应中的最高响应和最低响应。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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