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8#楼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8#楼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招标公告


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8#楼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的潜在投标人应可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 月 9 日 16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C-AK-*******

项目名称: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8#楼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8#楼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

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8#楼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

1(项)

详见采购

文件

******.00元

******.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8#楼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8#楼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需具备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具备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且其检测范围必须含有“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自述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

(6)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自述材料)

(8)投标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4 月24 日至2023年4 月28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 月9日 16 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电子文件上传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 月9日 16 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缴费,并将营业执照、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pdf)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0915-*******/177*****099)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投标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各投标人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磋商文件,未下载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7.请各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安康高新城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150*****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民办事处花园沟村高新现代城13栋1单元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腊

电话:177*****099

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 月24 日

标签: 电子信息 结构鉴定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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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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