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手机报彩信套餐租赁招标公告
公安手机报彩信套餐租赁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佛山公安手机报彩信套餐租赁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9日(五个工作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 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
2. 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为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透明度,增强全市干警对公安工作的发展和部署,佛山市公安局局党委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依托信息化建设,为佛山公安量身定制手机宣传媒体——佛山公安手机报,用手机彩信的方式向全市公安干警、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有关部门领导发送,采取租赁彩信套餐的方式实现手机报发送服务。
3. 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请点击打开)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5月-7月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 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须同时出具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4. 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
1.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6号全球通大厦
五、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建立了公安系统中国移动集团网,佛山市全市公安民警工作手机全部为中国移动用户并加入中国移动集团网。佛山公安手机报彩信发送对象为全市公安民警,采用中国移动佛山分公司提供的彩信发送服务可以最大限度节省额外跨网服务费以及降低由于信息跨网发送接收的故障率。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根据上述理由和采购单位的实际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以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六、任何供应商对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函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七、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八、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0757-8320 5203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邮编:528000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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