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盘锦市鹤乡小学教学楼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JXYF-202302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鹤乡小学教学楼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辽河油田
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市鹤乡小学教学楼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鹤乡小学教学楼改造工程项甘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项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鹤乡小学教学楼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现场递交资料或通过邮箱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1njxyf163.com),发送时请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项目标段.请投标人在授权委托书上
及邮件内容中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填写清楚。以资料收到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6号10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6号10层
七其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仪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
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贵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资料各
一份,均需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本项日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31309490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2101050
联系人:吴冬梅
电
话:
02431084298
电子邮件:1njxyf(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债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一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