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促销类物料移动营销专属物料二次招标公告
宣传促销类物料移动营销专属物料二次招标公告
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2015宣传促销类物料移动营销专属物料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2015宣传促销类物料移动营销专属物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 选出实力强、知名度高、服务好,具有与企业自建平台(包含但不限于微信、二维码)对接能力的网上商城,响应全国范围内宣传促销物料采购、线上兑换。
四、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或属于法人下属的分、支公司。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的母、子或分公司不得分别作为两家单位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投标申请人的注册资金须在5000万元以上。
3、投标申请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电商。
4、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须能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出具近三个月来开具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供无违法违规承诺书盖公司章。
请将以上复印件装订成册。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本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9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17楼)。
招标文件售价为15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领取后不得转让,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也不邮寄标书服务。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到的,恕不接纳。
开标地点(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17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6号
联系人:严璐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17楼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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