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招标公告

龙门吊招标公告

招 标 文 件
一、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要求自行制做“投标文件”,如完全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交将视为废标。
2、投标文件必须以A4纸张格式、Word形式上传。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足够的质量保障能力,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供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并且将做为以后评标及供方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严重者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4、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做特殊说明,否则认为完全响应标书要求。
二、标的、规格、计量单位、申报价格等
序号编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无税单价无税金额
1********龙门吊5T 跨度16米台1  
合计金额:
三、以上申报不含税单价,含运费等供方送货到我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价格。
四、技术要求:
采购起重机额定起重量5吨
跨距16米
最大起升高度6米
起升速度:8m/min
运行速度:20m/min
安装位置:检修车间下料间室外
要求:
1.起重机制造单位、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制造、安装资质,负责安装、调试及验收,起重机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均遵循国家现行的相应的起重机制造、安装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2. 起重机安装前后必须遵循本地区的特种设备相关的管理规定,安装单位负责安装前向吉林市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安装后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吉林市政务大厅技术监督局窗口),起重机安装自检、互检验收合格后由吉林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验收,出具检验报告,不合格立即免费整改,质保期至少1年以上。
3. 供货单位供货前需现场交流、勘测,供货单位提供安装用全部材料,所用各种材料有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4. 起重机出厂技术资料必须齐全完整,使用说明书、电气系统线路图、控制原理图、电气元器件清单及合格证、设备出厂合格证及验收报告、安装用各种材料检验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证、特种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吉林市特检中心检验报告等等技术资料工程竣工时移交股份公司存档。

五、验收标准:货到后需方严格按照质量要求进行验收,若不合格或不能满足需方使用要求供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发生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且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等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次充好者将被取消我公司的供应商资格
六、数 量:结算数量以需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七、交货时间及地点: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将货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八、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据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税率17 %)后,分期分批付款90%,留10%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九、质量保证:在产品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则无条件给予更换,若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供方负有赔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由于供方产品质量及供货时间的原因而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连带责任。发生纠纷按《合同法》执行。
十一、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协商或提交需方所辖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员刘海峰(电话:138*****476
十三、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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