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财资〔2023〕11号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三区”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现将《宜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宜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

宜春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

宜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近年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还存在部分资产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赣财资〔2023〕8号)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资源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将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通过预算约束推动资产盘活利用。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资产盘活积极性。

2. 全面覆盖。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非办公用设施设备、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最大可能发挥资产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区分资产类别研究盘活方式,针对性地盘活资产。

3. 因地制宜。结合工作实际,区分资产类别研究明确盘活方式,有针对性地盘活资产。鼓励因地制宜探索盘活资产的有效路径,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资产盘活利用。?

4.?依法依规。强化责任意识,在规范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加快办理资产出租、处置事项,相关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虚假交易,变相虚增财政收入。

(三)盘活范围

1.单位范围。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2.资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运转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及家具、非办公用设施设备、大型仪器、软件等。闲置资产是指已停用6个月以上或不需用的资产。低效运转资产是指在目前及未来规划中使用效率和效益较低且不存在特别安排的资产。

二、资产盘活方式

(一)优化在用资产管理。各地各单位要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以最精简的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要全面准确掌握资产使用状况,加强资产配置可行性论证,能够通过现有资产功能挖潜、修旧利废满足业务工作要求的,应当减少配置;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继续使用,切实做到物尽其用。

(二)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按规定将单台(套)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纳入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本行业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对具备条件的资产开展共享共用。

(三)加强资产调剂。各地各单位闲置资产,优先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调剂利用。对使用价值大、利用范围广的闲置资产,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资产调剂。对因技术原因需要更新、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转变用途,调剂到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单位、部门,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

(四)实施公物仓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县级财政部门牵头建立公物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将低效、闲置资产,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各地各单位在配置资产时,应首先考虑从公物仓调剂解决,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

(五)开展资产出租、处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地各单位难以调剂利用的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资产,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对外出租或者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出租、出售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六)探索资产集中运营管理。鼓励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市场化运营的盘活方式。有条件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建立资产集中运营平台或者委托专业机构,整合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

三、组织实施

(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1.?摸底核查市级主管部门以2023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对所有房屋、土地(2022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登记工作已统计的办公用房除外),低效运转、闲置的车辆、办公设备家具、非办公用设施设备、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开展资产清理工作,系统梳理资产使用情况,理清不涉访涉诉、担保抵押等权属清晰的低效闲置资产,形成待盘活资产台账,并于5月2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任务台账》(附件1)报送市财政局,无低效闲置资产的需“零报告”盖章反馈。

2.?研究制定资产盘活方案。市级主管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根据工作要求,针对摸底梳理的待盘活资产,逐项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盘活方案,明确盘活目标、实施路径、工作流程、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等,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在5个月时间内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资产盘活意见并组织实施。各行政事业单位要立足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各种盘活方式,能够在本单位范围内盘活的资产,要加快盘活利用;本单位无法盘活的,要及时将待盘活资产信息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资产盘活机制,指导所属单位通过资产调剂等方式盘活资产,有效推动资产在本部门所属单位间盘活利用。

3. 有序开展资产盘活工作。通过优化在用、调剂使用、共享共用和纳入“公物仓”管理等方式进行盘活的资产,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盘活工作;通过公开招租和市场化处置方式进行盘活的资产,于2023年8月底完成前期报批手续。8月15日、10月15日前,要分别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2)至市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成果,全面梳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及解决问题的好做法、好经验,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纸质及电子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报告》(附件3)至市财政局。

(二)县(市、区)财政局,“三区”财政局

各县(市、区)财政局,“三区”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组织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理盘活工作,加强协调调度,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于2023年5月10日前制定盘活实施方案并抄送市财政局;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本地区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汇总,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报告》(附件3),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至市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资源统筹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盘活方案,积极探索盘活资产的新方式、新路径,全力破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盘活方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间资产盘活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教体、卫生、科技、文化旅游等部门要牵头制定本行业有关资产共享共用方案,更好服务发展和民生;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方案中要明确细化行业资产的盘活范围、标准和目标等。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综合管理和重点资产管理职责,加强指导督促,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推动盘活工作取得实效。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县(市、区)财政局、“三区”财政局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宜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负责人通讯录》(附件4)报送至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邮箱。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清理结果,清理结果将作为审计、巡视、财政监督检查的依据,严禁迟报、瞒报、漏报、隐匿国有资产盘活情况及相关收入,对在清理盘活过程中玩忽职守、应付懈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财政局将适时开展检查监督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资产盘活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针对清理盘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杜绝同类资产闲置与新增并存等问题,从源头节约资金。开展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同步进行数据治理,完善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卡片使用状态,达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闲置浪费严重的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停止批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联系人: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汤艳芳 ?*******

电子邮箱:ycsczzck@sina.com

(宜财资[2023]11号)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附件1: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任务台账

??????附件2: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件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附件4:宜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负责人通讯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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