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组织实施湖南省文明实践助残志愿服务“湘助残·阳光行动”系列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组织实施湖南省文明实践助残志愿服务“湘助残·阳光行动”系列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残联,有关县市区残联及助残志愿服务组织: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动文明实践与助残志愿服务深度融合,统筹社会资源,服务残疾人,助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过发布项目申报公告、志愿服务组织(为残服务机构)自愿申报、省残联评审和公示等环节,2023年湖南省文明实践助残志愿服务“湘助残·阳光行动”系列项目承接单位已经确定。为确保“湘助残·阳光行动”系列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内容与承接单位(一)“星火计划”青年学子助残研学项目1.项目要求:主要利用寒暑假,组织40名及以上中学生志愿者以“了解残疾人”为主题、以残疾人服务机构为阵地开展3天以上(含3天)研学活动,期间至少安排一半及以上与残疾人和为残服务机构(如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特教学校等)相关的行程(包括至少安排一次残疾人自强模范作励志报告)。志愿者个人报名费不得高于同类研学活动价格的五分之一。2.承接单位:湘潭市湘童儿童公益协会(协作单位: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3.资助金额:2万元。(二)“有爱无碍”残疾人无障碍体验项目1.项目内容:组织本地区志愿者协助100名及以上的盲人和肢残人,“畅游”当地公园、社区、车站、政务中心、医院、银行等公共建筑设施,体验本地无障碍环境现状,结合体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当地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2.承接单位:①长沙市温馨助残公益服务中心(协作单位:长沙市芙蓉区残联);②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湘人社会工作协会(协作单位:长沙县残疾人联合会)。3.资助金额:0.4万元/个。(三)“另一扇窗”助残志愿岗项目1.项目内容:依托残联机关对外服务窗口(如信访、办证、就业等窗口),或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特教学校等为残服务机构设立助残志愿岗,组织100名及以上志愿者参与值班,每人半天(3小时)及以上,帮助志愿者近距离了解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2.承接单位:①芷江侗族自治县扶残助残公益协会(协作单位:芷江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②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使之翼”志愿服务队(协作单位:益阳市赫山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③新田县义工协会(协作单位:新田县残联);④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湘人社会工作协会(协作单位: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人事部)。3.资助金额:0.4万元/个。(四)“花开有声”助盲听电影项目1.项目内容:组织本地区志愿者协助100名及以上的盲人,走进当地影院听爱国主义或积极阳光题材无障碍电影,志愿者在旁边为盲人朋友讲解分享电影,促进残健文化融合。2.承接单位:①株洲市爱慕家助残服务中心(协作单位: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②株洲市天元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协作单位: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3.资助金额:0.4万元/个。(五)“天使敲门”重残入户访视项目1.项目内容:组织本地区志愿者入户访视暨帮扶100名及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和基本公共服务情况,积极反映他们的合理诉求,帮助协调有关资源解决其最紧迫、最现实、最困难的问题。2.承接单位:①怀化市金秋健康助残服务中心(协作单位:怀化市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②通道侗族自治县信和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协作单位:通道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③桑植县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协作单位:桑植县残疾人联合会);④浏阳市大瑶镇凝馨残疾人服务中心(协作单位:浏阳市残疾人联合会);⑤宁乡市品义德公益服务中心(协作单位:宁乡市残疾人联合会);⑥长沙市岳麓区怡智家园精神康复所(协作单位:岳麓区残疾人联合会);⑦株洲市爱慕家助残服务中心(协作单位: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⑧湖南省同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协作单位:攸县残疾人联合会);⑨娄底市娄星区弘和社工服务中心(协作单位:娄底市经济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3.资助金额:0.5万元/个。二、项目实施阶段与步骤(一)项目动员与准备(4月中旬至5月中旬)。此阶段承接单位要加强与协作单位的沟通联系,并在协作单位的指导和支持下,扎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项目帮扶对象的筛选与确定等相关准备工作。(二)志愿者招募与培训(5月中旬至6月中旬)。承接单位要根据项目工作需要,主要依托“湘助残”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方式,在当地公开招募项目志愿者,并组织相关培训。(三)项目实施(6月中旬至9月下旬)。承接单位在协作单位的指导和支持配合下,按照事先制定的项目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各类风险管控,按要求为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购买意外险,并根据需要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安全开展。同时,要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记录和宣传工作,为志愿者出具服务时长证明等。(四)总结与结项(9月下旬至10月下旬)。项目完成后承接单位要认真总结,重点是总结项目效果、归纳有益经验,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省残联提交结项资料,含括但不限于:1.结项报告;2.项目相关照片3-5张;3.媒体报道资料3次及以上(图片、视频或媒体链接等);4.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名册;5.承接单位的银行帐户信息(包括:帐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和行号等,收款后须提供正规票据)。省残联将从中择优评选一定数量的“湘助残·阳光行动”项目优秀单位。三、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助残志愿服务是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改进和加强残疾人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级残联特别是作为项目协作单位的残联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志愿服务的领导,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给予项目工作必要的支持,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圆满成功。鼓励各地残联参照省里模式,结合实际,在本地大力开展“湘助残·阳光行动”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全省助残志愿服务品牌化和制度化。项目活动需通过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集资金的,请与基金会联系咨询。(二)要紧密配合。项目承接单位和协作单位要加强配合、互相理解,共同做好项目工作。承接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专业优势,主动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协作单位主要从项目受益对象筛选、方案制定、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助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项目必要的经费支持,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扩大项目社会效益和影响力。(三)要确保效果。项目承接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公告和申报指南有关要求扎实做好项目工作。项目活动发布、志愿者招募、志愿者审核、志愿者签到退、宣传报道、时长管理等环节需在“湘助残”平台完成全流程管理、全过程可见。其中,“阳光行动·星火计划”项目,活动策划方案须提前经省残联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要通过志愿者的广泛参与、项目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形式多样的宣传,加深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助力当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敷衍应付、未按要求开展活动、审核不过关和弄虚作假的项目,将不予结项。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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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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