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用米招标公告

食堂用米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实施浙江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东华中心校研究决定,对学区食堂用米采购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联合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龙游县东华学区大米采购。龙游县东华学区2015年9月10日至2016年7月6日止的食堂大米,每月需求总量约5吨左右。

二、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与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标一晚籼米 (长颗粒)
国标一等晚籼米,符合GB1354-2009国家标准,包装规格25公斤/袋,有“QS”生产许可标志。

约5吨/月


三、合格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通过国家QS(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厂家或经营商。

2、从事大米生产或批发零售经营的商业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具有国家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有龙游县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商);工商、税务、卫生等各类证照齐全有效,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参加竞标商家必须是思想素质好、责任意识强的合法诚信经营者,有相关的经营经验。经营期间没有被工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作出过行政处罚。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6日,上午8:00-11:30,到龙游县城南初中总务处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标书售价:叁佰元整,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标书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方资格要求)。

联系人:城南初中 刘小平158*****197(短号699197)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2015年9月1日起

城南初中网 http://www.lycncz.net/

龙游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lyedu.net.cn/lydj5/

五、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的材料(现场报名,不受理其他方式)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联系电话等);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9月7日14时30分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15时30分在城南初中一楼会议室。

八、投标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组织方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现场缴纳,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

九、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请在2015年9月6日14:3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答疑回复时间:采购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5年9月7日11时30分前在http://www.lyedu.net.cn/lydj5/(龙游县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各投标方必须注意。

十一、本次招标采取预报名方式,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报名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若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人数不足,采购单位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申请其他采购方式。

龙游县东华中心校

(城南初中、上圩头小学、十里铺小学、罗家小学)

2015年9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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