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入库申报项目复核的公示

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入库申报项目复核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省商务厅组织进行了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并对相关地市申报入库项目进行了复核,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至4月12 日(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市场规划与建设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入库分配计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资金 产业发展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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