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公共服务保障项目公路养护巡查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乌苏市公共服务保障项目公路养护巡查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乌苏市公共服务保障项目公路养护巡查车采购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载运工具/车辆

采购单位乌苏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4日13: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5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28层)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10:00
开标地点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座31层),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预算金额¥5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萌萌、王雪玉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乌苏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乌苏市新市区林水综合楼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俊才、130*****258
代理机构名称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2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萌萌、王雪玉、024-********

项目概况

乌苏市公共服务保障项目公路养护巡查车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2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X********

项目名称:乌苏市公共服务保障项目公路养护巡查车采购

预算金额:5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计划采购购置公路养护巡查车 1 台,具备多功能自动化养护检测系统,实现公路基础数据高效精准采集,可为“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全面的基础性保障,能够与公路管理平台或相关管理系统实现数据接入。包括:图像采集系统、定位系统、供电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等。主要配件:SUV车辆一台、高清摄像单元一套、高清双目单元一套、平板电脑一台、差分定位单元一套等;相关道桥工程检测仪器,包括:检测设备混凝土强度回弹仪、取芯机、三米直尺、灌砂筒等农村公路检测设备,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2)投标人所投车辆产品及型号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目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只接受一家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28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座31层),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3 年 04 月24日至 2023 年05 月0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28层)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下述资料现场报名:
(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现金缴费(不收支票)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5.投标人的回避要求
5.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6.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6.2 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6.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苏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乌苏市新市区林水综合楼3楼        

联系方式:李俊才、130*****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28层            

联系方式:徐萌萌、王雪玉、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萌萌、王雪玉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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