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环河生态补水泵点工程-招标公告

(监理)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环河生态补水泵点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43004
监理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保税监理[2023]0402(延1)
延期原因:投标报名人数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环河生态补水泵点工程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以 津保规建批〔2023〕4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2447.02 万元,资金来源为 保税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融资:2447.0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环河生态补水泵点工程,建设规模为1项,(一)生态补水泵点。新建生态补水泵点处理规模为*****t/d,由进水提升泵房、进出水管道、磁混凝沉淀池、水处理设备及配电室组成。进水提升泵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式结构,结构内布设闸室段、泵房段及蝶阀井段,设3台潜水泵(两用一备);进、出水管道采用 De600涂塑复合钢管,连接进水提升泵房与磁混凝沉淀池;磁混凝沉淀池为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总长22.2m,总宽10.0m,总高6.7m;配电室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53.6平方米。(二)钢坝。新建拦河钢坝1座,长15m,设计过流量为48.17m3/s,由钢坝上游防护段、上游渐变段、上游铺盖段、坝身段、下游消力池段、下游连接段、下游渐变段及下游防护段组成。上游防护段长5m,边坡比为1:2.5,护坡及护底均采用50cm厚格宾石笼防护;上游渐变段总长20m,边坡比为1:2.5,边坡采用钢筋混凝土防护,采用钢筋混凝土矩形槽护底;上游铺盖段长8m,进口为钢筋混凝土矩形槽,两侧采用混凝土一字挡土墙与两岸衔接;钢坝身段长17m,总宽25m,为左启闭机室、钢坝段、右启闭机室三部分组成的整体结构;下游消力池段长12m,采用钢筋混凝土矩形槽与上、下游段衔接;下游连接段长10m,出口为钢筋混凝土矩形槽,两侧采用混凝土一字挡土墙与两岸衔接。 下游渐变段总长20m,边坡比为1:2.5,边坡采用钢筋混凝土防护,采用钢筋混凝土矩形槽护底;下游防护段长10m,边坡比为1:2.5,护坡及护底均采用50cm厚格宾石笼防护,总投资额2447.0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环河生态补水泵点工程位于空港经济区纬十道雨水泵站东侧,总用地面积 712m2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283.70m2 ,其余为厂区绿化及道路面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环河生态补水泵点工程监理项目,招标范围:新建生态补水泵点 1 座、钢坝 1 座,并配套建设电气、消防等附属工程,按“四控、两管、一协调”;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27.4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6年05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6月01日 至 2026年05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符合“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应说明,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不得有“在施工程” 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若提供职称证书应为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报告,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8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并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确认单领取资格审查文件。代理单位邮箱:xinhuazixun@163.com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商务大厦 A 座 4层
邮政编码:******联系人:靳松电话:022-********
传  真:无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谢复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毛条厂路2号瀛科大厦1#楼6层603
邮政编码:******联系人:左晓靖、刘仁磊电话:130*****687
传  真:无
日期:2023年04月2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靳松
电话:022-********传真:无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商务大厦 A 座 4层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shuai@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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