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监理招标公告
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招标
[项目编号: 0310-HBGL-服务-2015-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给发改能源【2015】9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山口村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2条750 t/d垃圾焚烧线,配套安装1×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预留1条750 t/d垃圾焚烧线,配套安装1×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部分公辅设施一次建成。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016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5000万元)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施工合同工期×110%)914日历天计划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以实际批准的开工、竣工日期为准)
质量要求:优良
标段划分:(如有)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厂区红线范围内及厂外输电线路、高架桥、飞灰固化、循环补充水、泵站改造(包括管网敷设)、厂外排污工程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工程的施工阶段(含调试)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5年8 月31 日至2015年9 月 7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黄工、彭工,联系电话:****-*******、*******、*******。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2001 7301 0400 16605
4.7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2001 7301 0400 1478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5年 9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宜卓 电话:188*****369
传真:********0142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国兴大厦19楼商务合同部
8.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
招标人: 桂林市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2015年8月 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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