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数据中心升级招标公告

全省法院数据中心升级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全省法院数据中心升级项目(DYGS2015—64)
项目内容:全省法院数据中心升级项目
采购金额:797.22万元
供应商: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全省法院数据中心升级项目,是对我省法院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电子档案系统、数字法庭应用系统、干警业务档案系统及行政办公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数据的汇聚和整合,以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及相应的信息资源交换和目录服务体系为支撑,科学整合、深度融合、深入挖掘各类司法信息资源,构建集审判动态、司法统计、审判质效、综合搜索、数据质检、专题分析等六大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化和可视化的“司法信息分析”服务系统,实现对司法信息资源的海量存储、科学分类、多元检索、深入分析和充分利用,为法院提供多视角、多层级、多方面的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
2.目前我省法院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系统、数字法庭应用系统、干警业务档案系统及行政办公系统均由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并在全国大部分法院得以应用。该公司开发的数据中心项目在最高法院部署后,对全国法院的审判执行业务的大数据分析和审判管理,发挥了有效的技术保障作用。该公司的数据中心系统,在国内同类软件开发中处于领先地位,采购该公司软件可确保我省法院数据中心项目保质、按时完成。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西宁市柴达木路159号,联系人:班玛登登,联系电话:****-*******),并同时抄送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地址:西宁市黄河路30号,联系电话:****-*******)。
公示期: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9日。

附:专家论证意见

2015年9月1日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5年7月30日
一级预算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使用单位全省三级法院
项目名称青海法院数据中心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金额797.2224万元
专家1论证
意见
本次建设的系统,需要从青海全省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抽取数据,并通过最高法院配发的数据传输交换平台,把数据上报到最高法院的“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同时,审判决策支持系统平台对全省数据进行分析,辅助领导决策。以上最高法院和青海全省法院的系统全部由华宇公司承建,为保证系统一致性和可行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招标。
专家姓名:倪旸 职称:总工程师
工作单位:北京拓普丰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专家2论证
意见
该项目主要服务于全省各级法院工作数据整合,涉及原工作数据的使用和后期应用软件完整结合,确保一种数据在各种软件的互通。原法院审判决策支持系统需向基层法院全面布设,老师工作需求以及数据的汇总上报,以上数据软件均由华宇公司承建,且依据高法(2013)391号文件,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招标建设。
专家姓名:张琦 职称:中级
工作单位:青海省人防办
专家3论证
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由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建,青海省三级法院已由北京华宇公司建成了“审判流程”等系统。为保证数据中心系统与已怕各系统挂接,并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上传数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招标。
专家姓名:张建华 职务:副教授
工作单位:青海建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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