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镇文化中心泛光照明及庭院亮化工程
乐余镇文化中心泛光照明及庭院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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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余镇文化中心泛光照明及庭院亮化工程/乐余镇文化中心泛光照明及庭院亮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ZJG********8
工程名称 乐余镇文化中心泛光照明及庭院亮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乐余镇文化中心(四干河东侧、新204国道西侧、乐丰路北侧 )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ZJG********801 乐余镇文化中心泛光照明及庭院亮化工程 公开招标 127.00 2015/8/28 0:00:00
报名地点 张家港建筑业网
公告开始时间 2015/8/29公告结束时间2015/9/2
申请人应当具有的主要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必须至少满足其中一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
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必须至少满足其中一项:小型项目管理师
或市政公用工程临时二级
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或市政公用工程临时一级
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报名其它条件 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公告信息
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JG********801
1. 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的乐余镇文化中心泛光照明及庭院亮化工程已经由张发改许[2015]251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乐余镇文化中心(四干河东侧、新204国道西侧、乐丰路北侧)
(2)工程规模:安装庭院灯、250W球场灯、投光灯、筒灯、洗墙灯、轮廓灯、地埋灯及相关配套项目。
工程估算价:127万元 。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9月25日-2015年11月10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LED庭院灯46套,250W球场灯8套, LED投光灯、LED筒灯、LED洗墙灯、LED轮廓灯、LED地埋灯灯约1109套及相关配套项目。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根据[建办市(2013)7号文,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 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请登入会员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注意: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关于开通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6.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
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 江苏省外施工企业到我市投标,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且投标项目经理在册,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2、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苏建建管〔2013〕572号]要求提供核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经办人员要求提供近半年社保,即2015年03月-08月),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
(九)投标申请人必需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扫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有行贿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
(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8.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投标最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0页第二章评标办法。
9.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8 - 29 8:30至2015- 9- 7 17:00,在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控制价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9 -21 下午14: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 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招标人: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倪煜洲 传真: 电话:****-********
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张家港市人民西路金田大厦B栋15楼
联系人:朱化武 传真:****-******** 电话:****-********
项目组长:朱化武 上岗证编号:苏招N0078 职称:高级工程师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8月29日至2015年9月 2日资格预审文件 网上下载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化武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美华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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