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德清县武康街道(2022)012号、013-1号、014-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报告公示:德清县武康街道(2022)012号、013-1号、014-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德清县武康街道(2022)012号、013-1号、014-1号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春晖街南侧,广义路、兴康北路西侧,项目范围为***** m2,由3个子地块组成,分别为武康街道(2022)012号地块(占地面积为***** m2)、武康街道(2022)013-1号地块(占地面积为***** m2)以及武康街道(2022)014-1号地块(占地面积为***** m2)。012号地块:地块内建筑物已拆除,现状为空地,部分区域种植了油菜花,堆放了少量建筑垃圾;013-1号地块:地块内建筑物已拆除,现状为空地,建筑垃圾基本完成清运;014-1号地块:地块内部为学校,已搬迁。
根据《德清县中心城区城西单元(ZX-12)武康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2号地块、013-1号地块和014-1号地块将调整为商住综合用地(R/B),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属于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甲类地块。因此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受德清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团队于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本调查报告。
1、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2022年3月,第一次采样在地块内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了2个土壤对照点位(S0和S1),经现场快检筛查后,共计送测了土壤样品57个(包含8个土壤对照样品和5个土壤密码平行样,S1(2.0-2.5 m)平行、S15(5.0-6.0 m)平行、S26(3.0-4.0 m)平行、S20(0-0.5 m)平行和S25(5.0-6.0 m)平行);由于地块红线调整,项目组于2023年3月进行第二次补充采样,在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位,经现场快检筛查后,共计送测了土壤样品22个(含密码平行样2个,SB1(3.0-4.0m)平行和SB6(1.5-2.0 m)平行)。
2、沉积物环境质量状况
第一次采样共布设1个沉积物采样点位,共采集送测了1个沉积物样品。
3、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3月本次调查第一次采样在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了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M0),送检了地下水样品5个(包含1个地下水对照样品和1个地下水密码平行样,M4平行);2023年3月第二次补充采样在地块内共布设2个地下水采样点位,送测了地下水样品3个(含密码平行样1个,MW2平行)。
4、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第一次采样共布设1个地表水监测点,共送测了1个地表水样品。
综上德清县武康街道(2022)(012号、013-1号与014-1号)地块满足《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敏感用地开发要求,可以作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属于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使用,满足住宅、商业用地(R/B)(国家第一类用地)的开发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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