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明德门遗址)安防 招标公告

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明德门遗址)安防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明德门遗址)安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CG2023-04-01

项目名称: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明德门遗址)安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明德门遗址)安防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7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保安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工程安防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1,370,000.001,3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明德门遗址)安防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13、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明德门遗址)安防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事业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1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

地址:西安市龙首北路东段1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6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亚妮王战茹

电话:029-********

陕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4日


标签: 保护 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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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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