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坑溪占陇段埔栅村征地清除突出土地及整治河道路面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汤坑溪占陇段埔栅村征地清除突出土地及整治河道路面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坑溪占陇段埔栅村征地清除突出土地及整治河道路面项目工程,经埔栅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普宁市占陇镇埔栅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宁市汤坑溪占陇埔栅村段。
2、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30.******万元。
3、招标范围:市政公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的有效证书到占陇镇占陇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占陇镇公共服务中心二楼)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任何虚假、隐瞒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占陇镇埔栅村民委员会帐户(广东普宁农村信用社:800*****001****** )预交人民币6000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占陇镇埔栅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中标者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后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地点为普宁市占陇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占陇镇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没收招标保证金。
3、本工程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投标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5%以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占陇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www.puning.gov.cn/jypnzlzzf/gkmlpt/index)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占陇镇埔栅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伟强 联系电话:134*****809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占陇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99*****525
八、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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