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上安镇乐善村2015年村公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大邑上安镇乐善村2015年村公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大邑上安镇乐善村
2015年村公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县上安镇乐善村2015年村公基础设施工程已由 上安镇人民政府 以 大上府发〔2015〕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上安镇乐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2015年村公专项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大邑县上安镇乐善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上安镇乐善村5、6、9社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①乐善村9组至成功段路面硬化;长450米宽2.5米厚0.15米②全村淘修农毛渠10000米;③乐善村6组、9组U型槽安装,6社70型的450米,9社50型的220米;④乐善5组至五斗渠加防护栏工程,加防护栏150米⑤修建全民健身广场400平方米,县匹配资金49%,村公资金51%;⑥便民服务室升级打造,安装卷帘门,改装线路,修建便民服务台等。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3.2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其他要求:①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二个以上(含二个);②本项目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委托他人参加投标。如发现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项目的,取消承包资格。省外企业须持有有效的入川备案证(仅省外企业适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月 1 日至2015 年 9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邑县上安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并出具公司资质原件及(①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9 月 14 日13:00,地点:大邑县上安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邑县上安镇乐善村村民委员会
授权委托招标人:大邑县上安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地 址:大邑县上安镇上安东路84号
邮 编:611330
联系人:李伦佳
电 话:***-******** 手机:138*****119
大邑县上安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2015年8月31日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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