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公易土大亚湾[2023]001号

惠公易土大亚湾[2023]001号

惠州市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惠公易土大亚湾[2023]00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的规定,按主管部门批准的转让方案,受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南边灶村南边灶经济合作社(以下均简称“委托人”)委托,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转让一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交易具体事务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承办。

一、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叁仟捌佰陆拾捌万陆仟捌佰捌拾叁元整(¥:3868.6883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贰拾万元整(¥20万元)的整数倍。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5月12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3年5月13 日9时至2023

年5月29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

9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均可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二)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伪造公文骗取用地行为;

2、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理完结;

4、未按转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理完结;

5、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

五、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500.00万元)。

(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转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竞买申请

本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本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单独竞买申请。

本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七、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宗地网上挂牌转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八、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本次挂牌设有底价),采取“价高者得”方式转让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纸质材料提交至我中心,由委托人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委托人收到申请纸质材料后3个工作日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1、《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2、《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3、《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十、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及转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退还

竞得人与委托人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向我中心和委托人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退还,竞得人应带齐如下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

1、退还保证金的申请;

2、委托人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

3、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4、竞价结果通知书;

5、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二、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3、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4、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委托方寻找合作方,按照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25%:75%比例进行物业分配,即委托方分得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25%物业。

(二)委托方分得物业后,委托方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物业返租给竞得人,返租租金为18元/㎡,每3年涨幅5%,返租年限为20年。

(三)委托方以目标地块进行合作开发项目,仅享有“合作开发合同”项下可分得的约定物业份额。

(四)网上挂牌交易结果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竞得者需与委托方完成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者放弃签约,委托方有权没收挂牌保证金。

(五)网上挂牌交易结果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竞得者须出具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经委托方认可,否则视为竞得者违约,委托方有权没收挂牌保证金。

(六)若挂牌成交价高于起始价,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将成交价减去起始价后的款项支付给委托方,支付方式由委托方与竞得人另行协商约定。

(七)本宗地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中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八)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九)该地块范围内无永久性建筑及构筑物,无青苗及其他附着物,仅有少量荒草,无需进行青苗补偿,由委托人负责协助竞得人对项目范围内清场。

(十)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转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两年内(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十二)竞得人竞得用地后10个工作日内凭挂牌成交确认书、合同书及竞得人资料到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十三)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该宗地拟用于经营的产业类型为电子信息业和智能制造业的综合性产业基地;投资强度≥1.5亿元/公顷;单位产值≥2.0亿元/公顷;单位税贡≥1200万元/公顷。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TJ[2023]013)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十四)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十四、联系方式:

转让方: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南边灶村南边灶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南边灶村南边

灶村民小组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2-*******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s://ygp.gdzwfw.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惠州日报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2023年4月22日

附表: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用地编号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宗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密度

容积率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绿地率

机动车停车位(个)

适建性

转让年限

DYWZ*******

大亚湾西区荷茶地段

SHN-05-07-04、

SHN-05-07-05、SHN-05-07-06

工业用地

*****

*****

≥40%

≥1.2且≤3.5

*****.2且≤******.5

≤20%

生产区设施停车位≥0.3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生产服务、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区域、非加工制造业的新业态厂房停车位≥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电子信息业和智能制造业的综合性产业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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