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高埔镇山下村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普宁市高埔镇山下村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标业主为普宁市高埔镇山下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主要由上级单位拨款、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筹措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宁市高埔镇山下村。

  2、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普宁市高埔镇山下村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计划总投资******.61元。

  3、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普宁市高埔镇山下村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根据粤建市〔2011〕218号文件规定,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四、招标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正(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单位的有效证书到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任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及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任何虚假、隐瞒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高埔镇山下村村民委员会账户预交人民币一万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高埔镇山下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报名方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普宁市高埔镇山下村村民委员会。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评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3、本工程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投标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5%以上。

  4、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高埔镇山下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温细古136*****204

  代理机构: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朱俊涛 136*****033

  2021年12月1日



标签: 地质灾害治理 崩塌 边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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