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辽河粮库新建储备仓施工招标公告
西辽河粮库新建储备仓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央储备粮通辽东郊直属库西辽河粮库新建储备仓施工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GXTC-*******)
1.招标条件
中央储备粮通辽东郊直属库西辽河粮库新建储备仓施工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以发改投资【2015】1539号文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中央投资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工期要求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央储备粮通辽东郊直属库西辽河粮库新建储备仓施工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央储备粮通辽东郊直属库西辽河粮库院内。新建平房仓3栋,仓容2.5万吨,配套建设道路地坪、外网管线等总图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 2003 万元。
2.2工期要求:
2.2.1该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120天。
2.3招标范围:
2.3.1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
3.2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人资格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文件的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上述投标人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需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客户端身份锁及电子印章相关事宜。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7)投标人处于破产状态;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9日,(节假日除外)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蓝海大厦A座602室)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办理报名手续。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评标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南侧(昭乌达路西侧)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蓝海大厦A座602室
联系人:段龙龙、阮雅娟(项目经理)
电话:****-*******
电子邮箱: gxzb_sp@163.com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1149
行 号: ********3568
收款人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行 号:********604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附件一
投标报名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邮 编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手 机
固定电话/传真
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报名资料附件
请务必本报名表发邮箱给招标代理机构至:gxzb_sp@163.com,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到招标代理机构。
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位应明确写明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和包号)。
2. 由于公司业务扩大,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领取发票,特制定发票领取时间:售标截止日起6个月内到接标现场或公司财务部领取,超过6个月未领取的厂家视为放弃领取发票,当年发票当年领取,日后不再给予领取发票,特此通知。
标签: 粮库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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