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云南兰坪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后扶项目(金顶街道文兴社区农副土特产品集散交易中心)设计、施...

[怒江]云南兰坪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后扶项目(金顶街道文兴社区农副土特产品集散交易中心)设计、施...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兰坪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后扶项目(金顶街道文兴社区农副土特产品集散交易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国资 63.4% 自筹 36.6%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约4097.76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4-24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金顶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杨长城

办公电话:139*****3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施泽涛

办公电话:0883-*******

移动电话:184*****21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3*****230**********

标段名称:兰坪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后扶项目(金顶街道文兴社区农副土特产品集散交易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4-28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5-17 09:00

开标地点:兰坪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4097.7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总用地*****.66平方米,约17.74亩,总建筑面积为9846.6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建设2栋3层商铺,建筑面积2754.78平方米;建设1栋3层民宿,建筑面积1792.58平方米;建设1栋2层农副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建筑面积4917.66平方米;建设地下水泵房1层,建筑面积382.1平方米;绿地面积1790.25平方米;设置停车位155个。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资质要求:1、设计能力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2、施工能力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1、设计部分:设计负责人1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由设计企业提供。 2、施工部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无在建项目及在项目中标后方可投入本项目的承诺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由施工企业提供。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设计类似业绩指: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的房建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施工业绩: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建建筑工程施工(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其他: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企业)或联合体,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承诺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充足的资金、专业技术设备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完成。 2、人员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低于以下要求:施工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专职质量员(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标准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所有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2年07月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投标单位法人存在授权委托人则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本单位2022年07月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附承诺函)。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由施工企业提供。 4、其他人员:拟派的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由施工企业提供。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具备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审计财务报表;2022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应的财务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信誉要求: 6.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以上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2潜在投标人应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需出具对农民工工资进行专户管理按时支付的承诺函(以上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5-17 09:00

,云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安置点后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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