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2023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招标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2023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人民政府拟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2023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2023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项目

2.采购人: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人民政府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省级补助资金共计24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裴石镇于2022年完成镇级社工站建设1个,3个村(社区)社工室建设目标。为切实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南溪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项目的函》(南民函〔2023〕13号)文件精神,裴石镇拟对镇社工站、3个村(社区)社工室社会服务进行采购,主要包括空间氛围营造,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及备案制度,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联动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社区服务项目链接和引入多元主体力量及各类政策、服务等资源,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辅助、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五社联动”机制效能,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四、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宜宾市南溪区门户网官网(www.zgnx.gov.cn)、幸福裴石公众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相同条件下具有社工站运营项目工作经验的社会组织优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报名方式:

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络报名。

2.凡具备资格且有意愿的供应商,请到幸福裴石公众号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信息登记表。

3.于2023年4月23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17:00提供以下报名资料至邮箱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qq.com(磋商时需带报名资料原件交于磋商现场)。

3.1营业执照原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3报名信息登记表(加盖鲜章)。

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5.递交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人民政府。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6.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及其他费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需支付履约保证金*****(总金额的10%),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磋商须知

1.磋商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10点。

2.磋商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3.磋商方式:由组建的磋商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宜

采购单位有权对磋商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取消其参加磋商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交通路159号

联系人:邓杰

联系电话:173*****028



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标签: 综合服务 社区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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