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仪征市文轩酒业商贸有限公司等五件强制清算案件确定管理人公告
关于仪征市文轩酒业商贸有限公司等五件强制清算案件确定管理人公告
关于仪征市文轩酒业商贸有限公司等五件强制清算案件确定管理人公告 | ||||||||||||||||||||||||||||||||||||||||||||||||||||||||||||||||||||||||||||||||||||||||||||||||||||||||||||||||||||||||||||||||||||||||||||||||||||||||||||||||||||||
2023年04月24日 17:06 | ||||||||||||||||||||||||||||||||||||||||||||||||||||||||||||||||||||||||||||||||||||||||||||||||||||||||||||||||||||||||||||||||||||||||||||||||||||||||||||||||||||||
仪征市人民法院 关于仪征市文轩酒业商贸有限公司等五件强制清算案件确定管理人公告 (2023)苏1081法司破委字第24号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企业破产管理人: 我院民二庭移送的(2023)苏1081强清49号-53号五件强制清算案,分别为:仪征市文轩酒业商贸有限公司、扬州守信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扬州市瑞艺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仪征市绿康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市隆兴汽车租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的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在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管理人范围内自愿报名的机构中随机确定以上五件强制清算案件的共同清算管理人,同时按照本院五件折算一件的方式计算管理人办案数量和管理人报酬。 因该五件案件属于简单案件,请符合条件的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且有意向者于2023年5月5日18时(以已经收到报名材料为准)前向我院书面报送选任强制清算管理人报名表和“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一览表”、确认报名参加摇号。若报名机构少于三家,则在全部一级、二级和三级管理人名册中随机确定。本院将于2023年5月6日9:45时在本院三楼第十一法庭摇号选择强制清算管理人。逾期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仪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张浩 监督电话:仪征市人民法院督查室:0514-******** 扬州中院督察处:0514-******** 附件1:选任强制清算管理人报名表 附件2: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一览表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强制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仪征市人民法院 选任强制清算管理人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表一式两份,请在公告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附件2: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一览表 填报机构:(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表一式两份,请在公告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附件3: 承 诺 函 XXXX人民法院: 根据贵院X 年X月X日发布的“关于XXXX强制清算一案确定清算管理人公告”,经核查,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我单位参与破产管理人选任报名提供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自愿按照《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及选任办法(试行)》参加破产管理人选任。 XXX(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仪征市文轩酒业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基本信息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仪征市真州西路15号。 负责人:李忠雪。该局局长。 被申请人:仪征市文轩酒业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仪征市真州镇石碑路1号天地嘉园29-111-1。 法定代表人: 王开平。 二、申请强制清算理由: 被申请人仪征市文轩酒业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80万元,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五金工具、电子产品销售,2021年4月27日,被申请人仪征市文轩酒业商贸有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扬州守信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基本信息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仪征市真州西路15号。 负责人:李忠雪。该局局长。 被申请人:扬州守信装饰装潢有限公司,住所地仪征市刘集镇盈曦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尹文华。 二、申请强制清算理由: 被申请人扬州守信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2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水暖器材、五金电器、建材销售。2018年6月25日,被申请人扬州守信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扬州市瑞艺建筑装项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基本信息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仪征市真州西路15号。 负责人:李忠雪。该局局长。 被申请人:扬州市瑞艺建筑装项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仪征市真州镇红叶新村1-108 法定代表人: 周天骋。 二、申请强制清算理由: 被申请人扬州市瑞艺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0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璜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照明工程施工、2018年6月25日,被申请人扬州市瑞艺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仪征市绿康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基本信息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仪征市真州西路15号。 负责人:李忠雪。该局局长。 被申请人:仪征市绿康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仪征市真州镇西园南路199-8号。 法定代表人: 宝俐。 二、申请强制清算理由: 被申请人仪征市绿康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养老服务管理;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餐饮管理;家政、物业服务。2021年4月27日,被申请人仪征市绿康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仪征市隆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基本信息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仪征市真州西路15号。 负责人:李忠雪。该局局长。 被申请人:仪征市隆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仪征市刘集镇府前街。 法定代表人: 李兴有。 二、申请强制清算理由: 被申请人仪征市隆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1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投资咨询(不含期货、证券及相关许可项目);自有资产投资管理。2018年6月25日被申请人仪征市隆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023年4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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