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项目概况:
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项目名称: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1.3项目预算:人民币42.98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42.98万元
1.5采购需求: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采购、运输直至交付使用通过验收、售后服务等。采购产品清单如下:
序号采购产品名称单位数量
1原子荧光光度计套1
2医用冷藏箱台1
3超低温药用冷冻柜台1
4药品阴凉柜台1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相关调试工作,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3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2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采购文件获取费用:300元/套,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3年04月24日起至2023年05月04日为止,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获取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前台,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3.3供应商文件获取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25-
********-801;
3.4供应商发票开具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5-
********-806。
四、投标、开标信息:
4.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5日13时40分。
4.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14时00分。
4.3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4.4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3公告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6.4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4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2号
联系人:陆女士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
联系人:马工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